《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準則(CEEA-CSR2.0)》在北京發佈
升級後的《準則2.0》具有以下亮點:
1、建立企業社會責任門檻指標。將「法律道德」、「品質管制」、「誠實守信」三個一級指標納入其中,並將「遵守法律法規」、「無嚴重品質事件和安全事故」、「誠信經營、公平交易、杜絕欺詐」等指標作為參與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的必備條件。
2、突出可持續發展。將「可持續發展」指標從「能源環境」上升至「責任管理」中,將指標名稱改為「核心戰略考慮社會責任及可持續發展」,考核企業的核心經營戰略是否充分考慮應盡的社會責任,並將可持續發展規劃納入其中。
3、增設產業關聯帶動指標。增加「產業輻射」一級指標,從讓渡產品價格、帶動社會發展、帶動區域生態價值增值,率先發揮產業輻射作用,增加產業鏈輻射深度和廣度;並以帶動上下游就業等角度,來考察企業對產業的整體貢獻。
4、測評指標更具操作性。將部分二級指標增加三級指標,指標設定更加全面,更具有操作性。如「誠實守信」中新增「定期披露優質社會責任報告」,將企業社會責任的資訊披露納入常規考察內容。「社會責任項目」細化考察專案的影響力與規模,「社會責任榮譽」重視榮譽的權威性與一定時期履行社會責任的數量等。